山东同大印制系统有限公司高档印花辊筒及圆网产品产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山东同大镍网有限公司与Fingraf AG公司(瑞士)合作,拟于 2011年6月,重组更名为山东同大印制系统有限公司。并利用山东同大镍网有限公司企业已有的科技成果及生产经营能力对公司内现有镀槽以及生产工艺进行技改,主要包括如下三方面:
  ①增加10套镀镍设备预计年产镍网20万支,同时改造现有镀镍设备40套。主要是改变镀槽形式,增大阴阳极的导电面积和电源,改善导电,缩短镀网时间,使电效率由10A/dm2提高至25-30A/dm2,镀网时间相应缩短1/2~2/3,从而使镍网年生产能力由现有40万支提高到80万支。
  ②技改现有镍网生产工艺,模具制作过程镀底镍改为镀铬,从而省去现有铬酸钝化过程,生产工艺简化,从而杜绝镀网过程含Cr6+废水产生。
  ③模具制作工序中镀底镍改为镀铬提高模具的使用寿命3~5倍,减少制模总量及生产成本,但镀铜设备数量不变,闲置率高,利用率低。因此将现有用于制模的30套镀铜设备改造成一槽多用,既可生产镀网用模具又能生产铜辊10000支、网纹辊1000支,使模具与铜辊及网纹辊的生产具有互补性。
  项目投产后,全厂年产镍网80万支、铜辊10000支、网纹辊1000支。
  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项目投产后可做到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增产不增污。
  根据国务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十七类第7条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通过对项目的初步环境分析,本项目污染主要是电镀生产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
  1、主要污染源:
  废气主要包括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镀铬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等。
  废水主要包括:脱网后模具清洗废水、除油后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酸雾吸收塔排水以及生活污水等(镀铜、镀铬、一次镀等均在槽内清洗,不产生废水,二次镀洗网水重复利用,不产生废水)。
  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废活性炭、废煤油、含油废抹布、废金属屑、生活垃圾、废毛巾等。
  由于拟建项目为技改项目,主要对现有镀镍、镀铜槽进行改造,机加工工段不增加设备,因此改造前后厂内主要噪声源强基本不变。
  2、拟采取以下对策和治理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镀铬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采用1套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净化处理率达90%以上,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机加工车间产生的粉尘影响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内,但由于操作件表面光滑、均匀,产生粉尘量小,通过安装排风装置,将气体排出车间,对车间外环境影响也不明显。采取以上环保治理措施后,酸性废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表6要求,工业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借鉴现有工程,采取分质处理。脱网后模具清洗废水和二次镀后清洗废水分别经循环过滤装置处理后回用;除油后清洗废水、酸雾吸收塔排水和车间冲洗废水则排入车间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进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城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直接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一般固体废物按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贮存,由相关厂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负责到厂收集、转运,做到固体废物外排为零,对于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拟建项目投产后,由于不增加其它机加工设备,只进行对镀镍、镀铜槽进行技术改造,因此根据厂界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项目位于昌邑市经济开发区机械工业园内,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昌邑市总体规划。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设计中采取了多项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有效措施。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并使“三同时”得到很好执行的前提下,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水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等场所均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以保护地下水;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固废得到有效的处置和处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做到增产不增污,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该项目仅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允许建设。
三、公众参与途径及期限
  本公告发出后,公众可在1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并提供其具体联系方式,如简本不能满足公众要求,公众需要的其它信息在收到简本后的5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或问询。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东同大印制系统有限公司
  2、联系人:刘乃奎
  3、联系电话:0536-7199872          E-Mail:cdcy87LK@163.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2、联系人:蔡翠雪            
  3、联系电话:0531-85870039
  4、E-Mail:hkyccx308@163.com